比价遴选公告
根据《武汉旅联东湖物业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开展绿道二期森林道路面维修询比采购工作。
一、项目概况、最高限价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绿道二期森林道路面维修;
2.项目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绿道二期森林道;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景区范围内,景区实行机动车限行管控,且为保障景区日常游客游览安全,施工时间受景区管理规定限制。响应单位应充分知悉上述现场条件,将人工转运、景区协调、错峰施工、现场管控等相关全部费用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3.项目简介:破损路面维修;
4.预算金额:69,410.27元;
5.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
(二)最高限价设定
1.最高限价为:含税人民币69,410.27元,税率 9% 。该限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含税总价上限,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机械、材料、设备、交通、通讯、利润、管理费、规费、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响应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
2.无效报价认定
响应单位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直接按无效响应处理;税前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评审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要求申请人提供成本测算说明及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服务内容
对路面裂缝、坑槽、龟裂、破损等病害进行维修,含病害处置、切割、清槽、基层处理、沥青摊铺压实、灌缝封缝、废料清运、现场安全防护、交通疏导,包工包料包机械,完成后路面平整,保障通行条件。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询比申请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一)响应文件编制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报价及结算,统一执行以下计价依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
(2)《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24)》《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24)》《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24)》等湖北省 2024 版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
(3)国家、湖北省及武汉市现行工程造价管理、税费相关政策。供应商应按上述依据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报价已综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润、风险、税金等全部费用,成交后不作调整。
(4)工程量清单附后(附表一)。
2.资格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页面截图;
3.异常低价自愿接受审查承诺函(按附表二填写)。
4.税率及不含税价合规承诺书(按附表三填写)。
(二)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自己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2.递交时间:2026年9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不符合响应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递交地点:武汉市东湖风景区九女墩旅联物业办公楼。
4.响应文件要求:正本1份,封面注明“绿道二期森林道路面维修响应文件”。
四、评审办法
1.本次询比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以响应总不含税价(税前价)为核心依据。评审工作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2.询比核心规则:本次询比,统一以总不含税价(税前价)作为唯一比价依据,含税总价仅作为合同签订及付款结算的参考依据,不参与比价评分;
3.不含税价换算规则:不含税价=含税总价÷(1+投标人申报适用税率),申报税率与实际纳税资质不符的,按国家规定对应税目法定税率重新换算,由此产生的偏差风险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4.合规承诺:响应单位须保证所报税率、不含税价真实合规,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中选并完成工作内容后应按响应承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载明的不含税金额、税率须与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5.评审小组首先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仅对通过审查的申请文件进行报价评审;
6.评审小组将核实通过审查的响应单位的报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低于成本价的异常报价;
7.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报价最低的响应单位即为第一中选候选人;若出现多家响应单位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的,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候选人。
8.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单位可重新组织采购或与现有有效供应商协商确定。
五、中选公示与合同签订
1.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公司官网发布中选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 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将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3. 若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合同、拒绝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评审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选单位,或重新组织询比采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部长
联系电话:18186661282
地 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九女墩旅联物业办公楼
武汉旅联东湖物业有限公司
2026年9月8日
附表一
绿道二期森林道路面维修-工程量清单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 暂估价 | ||||||||
|
|
| 整个项目 |
|
|
|
|
|
|
| 1 | 041001004001 | 铣刨路面 | 1.机械铣刨沥青面层 | m2 | 486.2 |
|
|
|
| 2 | 040101002001 | 挖沟槽土方 | 1.土壤类别:三类土 | m3 | 17 |
|
|
|
| 3 | 041001001001 | 拆除路面 | 1.沟槽处路面混凝土基础破除 | m2 | 7 |
|
|
|
| 4 | 040501004001 | 塑料管 | 1.材质及规格:300PE排水管 | m | 17 |
|
|
|
| 5 | 040504009001 | 雨水口 | 1.砖砌雨水进水井 单平箅(680×380) | 座 | 3 |
|
|
|
| 6 | 040103001001 | 回填方 | 1.原土夯填沟槽 | m3 | 14.4 |
|
|
|
| 7 | 040203007001 | 水泥混凝土 | 沟槽处道路基础 | m2 | 7 |
|
|
|
| 8 | 040203006001 | 沥青混凝土 | 1.沥青品种:细粒式 | m2 | 486.2 |
|
|
|
| 9 | 040203006002 | 抗裂贴贴缝 | 1.抗裂贴贴缝 | m2 | 298.5 |
|
|
|
| 10 | 041001005001 | 拆除侧、平(缘)石 | 1.拆除原破损石质站石 | m | 30 |
|
|
|
| 11 | 040204004001 | 安砌侧(平、缘)石 | 1.材料品种、规格:石质站石安装 | m | 30 |
|
|
|
| 12 | 04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1.废弃料品种:沥青混凝土破块 | m3 | 27.83 |
|
|
|
|
|
| 分部小计 |
|
|
|
|
|
|
|
|
| 措施项目 |
|
|
|
|
|
|
|
|
| 分部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页小计 |
|
| ||||||
| 合 计 |
|
| ||||||
附表二
异常低价自愿接受审查承诺函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响应单位全称),自愿参与(项目名称)的询比工作,我方已完整、仔细研读本项目采购文件全部条款,充分知悉本项目响应税前报价低于最高报价45%属于异常低价报价,且需无条件接受采购方专项审查的相关规定。为充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保障本次活动公平、公正、合规开展,我方郑重作出如下自愿承诺:
一、我方完全认可本次响应报价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本次报价不存在恶意竞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低于成本恶性竞争、虚假报价等违规违法情形,所有报价数据均基于项目实际施工内容、市场行情、自身施工优势精准核算得出。
二、我方自愿无条件接受采购方针对本项目开展的专项审查工作,积极配合所有审查流程,不拒绝、不推诿、不阻挠任何审查环节。
三、我方承诺,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完整、真实地向采购方提交本项目完整的成本测算说明书,同时提供对应的全套佐证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成本测算明细、材料设备采购报价及询价凭证、机械台班费用测算表、管理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税费、合理利润及其他配套费用的核算依据、施工方案成本匹配说明、企业成本管控优势证明等所有采购方要求的相关资料。
四、我方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成本测算文件、证明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完整,无伪造、篡改、隐瞒、虚假填报等情况。若经审查发现我方报价低于实际施工成本、报价依据不实、材料造假、恶意低价竞标等违规问题,我方自愿放弃本次项目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无条件作废响应文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违约责任、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及一切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对本次采购活动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
五、我方明确知晓,若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成本测算资料、提交资料不符合审查要求或审查最终判定报价无效,采购方有权直接否决我方响应报价、作废我方响应文件,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不提出任何投诉、复议、诉讼等维权诉求。
六、本承诺函为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独立法律效力,自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贯穿本次采购全过程及项目履约全周期,不可撤销。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三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就参与(项目名称)响应事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所提交响应文件中列明的各清单项目及总报价的不含税价(税前价)、适用增值税税率、增值税额及含税总价,均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编制,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遗漏、虚增或虚假填报情况。
二、我单位所申报的增值税税率,与自身实际纳税资质、项目对应税目及国家税收相关规定完全一致,不存在虚报、错报税率的情形。
三、若我单位成交,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不含税金额、税率开具合法有效且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载明的信息与响应文件保持一致,确保发票真实、合规、可查验。
四、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取消成交资格、解除合同、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